十二月 1, 2011
【轉知公文】內政部核定臺南市政府擬訂「土木包工業承攬臺南市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600萬元,其承攬工程之橋樑柱跨距為5公尺以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之規模範圍」乙案
主旨:
本文:
有關貴府所報擬訂「土木包工業承攬臺南市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600萬元,其承攬工程之橋樑柱跨距為5公尺以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之規模範圍」乙案,同意照 貴府所訂內容予以核定,復請查照。
註:內政部函覆內容詳如附夾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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