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
評選辦法如下:
被推薦人資格:
【國土建築特別貢獻獎】
被推薦參選人須具備下列條之一:
●從事都市計畫、公共建設、公私建築及其環境規劃設計、營造施工、建築管理,具特殊貢獻卓越成就,允當政界及業界楷模者。
●從事不動產業教育或學術研究,具特殊貢獻,引為學界楷模者。
●從事不動產業相關公協會組織之領導與推動,具特殊貢獻,足為業界楷模者。
【年度建築人物獎】
被推薦人為從事不動產相關業界之企業家,並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必須有超越他人之卓越成就者。
●必須對社會公益有顯著貢獻,增進生活環境品質及建築文化水準之卓越貢者。
●必須經政府相關主管機構或公會、協會、學會、基金會組織或大眾傳播媒體之推薦者。
◎推薦日期:即日起開始接受推薦報名,於2012年3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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