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
一、行政院為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均衡長照資源之發展,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於104年6月3日公布之「長期照顧服務法」,自106年6月3日起施行。本會希望建築師及事務所從業人員們,透過本次講習會了解長照需求的內涵,如何致力於建築空間之規畫設計,設置高齡友善的居家環境、社會關懷據點、老人社區中心、日間照顧中心(包含小規模多機能)、長照機構、團體家屋及護理之家,期待有更多的建築師們投入心力,協助政府建置並改善此一長照服務體系服務。
二、講習對象:
開業建築師、建築師事務所推薦之從業人員。
三、旨揭講習會場次訂定如下:
(一)北區:106年5月 5、6日(星期五、六),假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第一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
(二)中區:106年5月 19、20日(星期五、六),假臺灣省建築師公會【演講廳】(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12樓)。
(三)南區:106年6月9、10日(星期五、六),假高雄市建築師公會【大會議室】(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23樓)。
四、隨函檢附講習會簡章乙份(如附件)。
五、報名費每人3,000元整,即日起僅接受網絡報名,報名網址:https://goo.gl/1vZy96。
六、報名後三日內完成繳費作業,將繳費證明黏貼至匯款單回傳表(詳附夾檔案之報名簡章),並註明單位及參加人員姓名,傳真至02-27326747、02-27391930,以便確認始視為完成報名手續。本會聯絡電話:02-23775108#16張小姐,E-mail:mini74@naa.org.tw。
七、本項講習擬函請內政部納為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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