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活動】本會訂於106年10月18、19日假金門縣政府社會福利館B1第一會議室辦理「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歡迎報名參加

主旨:

本文:
一、委託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受託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三、協辦單位:金門縣政府、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
四、目的:
為落實執行勘驗工作,並加強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理念,提高建築師、直轄市、縣(市)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改善及審查小組成員、工務、社政等單位從業人員規劃、設計、審查之執行能力,並藉觀念溝通、強化因應工作之推動,以落實無障礙環境生活空間。
五、講習培訓人員資格及參訓優先順序:
1、直轄市、縣(市)及內政部指定之特設主管建築機關之建管人員、社政人員、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成員、開業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機關(學校)營繕工程人員、室內裝修專業設計及施工技術人員等相關從業人員。
2、 相關社會福利團體、長期照顧(護)機構從業人員。
3、 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營建管理及相關科系畢業,從事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及施工相關業務者。
4、 本場次限定名額90名(依實際場地座位數而定)。
六、上課日期:106年10月18、19日(星期三、四)。
七、上課地點:金門縣政府社會福利館B1第一會議室(金門縣金湖鎮瓊徑路35號)。
八、報名手續:
1、填具報名表(如附件),繳交最近3個月內一寸彩色脫帽半身照片(如國民身份證照片之格式)一式3張,背面正楷書寫姓名、身份證字號。
2、繳交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附件1)。
3、繳交建築師或技師之開業證書或有關識別證、服務證件或畢業證書等影本。(黏貼於附件2)
4、繳交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書。(黏貼於附件3)
5、填寫具結書。(黏貼於附件4)
6、培訓費新台幣2,500元整,惟優待本會各直轄市、縣(市)建築師公會會員建築師,酌收學費新台幣2,000元整。
7、填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黏貼於附件5)
九、注意事項:
1、請依上列順序,將報名表件整理齊全後,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請勿折疊。
2、報名方式:
a、報名資料:於106年10月6日前郵寄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規格影印本至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110台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之3)。
b、報名地點及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110台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之3)。
TEL:02-23775108分機16 FAX: 02-27391930
c、非金門縣政府通知之參加人員,待完成繳交報名資料後,另行通知於上課前完成繳 費。
3、報名日期:即日起開始報名至106年10月6日截止,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4、各項證件如有不符規定或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且一經查明即取消其與本訓練班所有之資格認定(包括受訓資格、領證資格等),並不予退費。
5、初審核可業經完成註冊手續者,若經複審發現證件不合簡章之規定,本會通知限期補件;若於限期內無法補足證件者,本會將取消其受訓資格,扣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外,其餘退回。完成註冊後,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6、本項講習經繳費報名屆時因故無法上課時如欲取消,請於講習五個工作天前以書面傳真告知本會並電話確認,以憑辦理退費(扣除手續費30元);當日無故不到者,恕無法退費。
7、對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如因該梯次(期)學員過少時,本訓練班將協調其轉班或退費。
8、學員經錄取通知上課,受訓期間如有冒名頂替上課者,一經查出,撤銷參訓資格外,並不再受理報名參訓,不退還已繳交之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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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8-19-金門地區報名簡章36.71 KB
附件-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45.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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