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習課程】內政部辦理107年度「優良智慧建築作品甄選活動」,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星期四)前受理申請,請踴躍申請。

主旨: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7年1月29日訂定發布之「優良智慧建築作品評選獎勵作業要點」(附件一)辦理。
二、本次甄選活動,內政部建築研究院已委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執行,參選作品甄選申請書應於107年5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以掛號郵件(郵戳為憑)、快遞或專人送達(以簽收為準)該中心(地址: 2314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3樓),逾期不予受理。前揭甄選申請書(附件二)可於該中心網站下載(網址: http://www.tabc.org.tw/tw),或洽詢該中心聯絡人陳玉賢小姐(電話:02-29300575轉610,傳真: 02-293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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