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新建建築物如屬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之1第2項規定適用範圍之公共停車場,請依「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檢討辦理。

主旨: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新建建築物如屬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之1第2項規定適用範圍之公共停車場,請依「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檢討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本文:
一、依該局108年6月27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055293號函續辦。
二、本案納入該局108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46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7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回首頁

本文附件

1080717-10830010011009.16 KB



線上報名

目前沒有開放報名服務



5911

發布數

1

線上報名

20

公會會員

5324

會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