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實說
  內政部為表揚傑出建築師對國家社會之貢獻,激勵建築師之榮譽感,特訂定「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獎評選及獎勵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據以舉辦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獎評選活動,自84年至102年業已辦理13屆,共59位建築師獲得此項殊榮。為如期完成第13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獎評選及獎勵活動,內政部營建署辦理「第13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獎評選工作」業於101年10月5日委託本會辦理,主要工作項目包括推薦、初選、複選、決選及編輯得獎者專輯等。上開評選工作已於102年4月12日完成決選作業,由李綠枝建築師、張景堯建築師及陳永興建築師3位當選為第13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本會亦於102年7月底前完成編輯得獎者專輯及全案成果報告。
 
  依據本要點第12點規定:「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獎得獎名單公告後,由內政部公開表揚,並依下列方式獎勵:(一)頒贈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獎座及內政部部長獎狀,並頒發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事務所獎狀。(二)推薦予各機關辦理建築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評選時,給予妥適評分。(三)編印得獎者專輯。(四)舉辦建築作品展覽、演講或座談會。」為配合本要點上開相關獎勵活動,內政部營建署依據本要點第12點第1款、第3款及第4款規定,擬定「第13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之行銷推廣活動案」,委託本會辦理活動規劃、頒獎典禮、開幕記者會、建築作品展、專題演講及座談、行銷宣傳等活動,推廣建築文化教育及表揚傑出建築師之貢獻,讓民眾認識及瞭解傑出建築師及建築設計產業,以提升國人建築美學素養及促進建築設計產業發展,本會當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推廣活動,使其圓滿達成。
 
  另按「第13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之行銷推廣活動案」邀標書伍、一、應交付項目清單(一)規定:「期中報告:說明本案整體活動規劃,包括頒獎典禮、記者會、建築作品展、『與傑出建築師有約』專題演講及座談、行銷宣傳、多媒體展示及活動海報、摺頁、邀請卡等文宣設計草稿相關規劃情形、活動進度與文件。」次據內政部營建署102年8月23日召開「研商第13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建築作品展事宜會議」,展期時段為102年11月15日進場、102年11月16日至24日展出作品,展期8日(102年11月18日星期一休館),以符合得獎建築師建築作品展之實際需求,原則可行,爰本會據以安排本案頒獎典禮暨記者會、建築作品展、專題演講及座談、行銷宣傳等整體活動規劃及進度,並著手設計多媒體展示、活動海報、摺頁、邀請卡等文宣資料,以符合契約規定及得獎建築師實際展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