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乙份,請 查照。

主旨:
函轉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105年9月10日以經能字第10504603850號、台內營字第1050812105號令修正發布「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乙份,請 查照。

本文:
函轉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105年9月10日以經能字第10504603850號、台內營字第1050812105號令修正發布「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乙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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