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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本計畫主要係為增進建築師對我國文化資產領域的知能,培養學用合一文化資產人才,安排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管理維護之專家學者進行指導講授研習。主要授課內容大綱如下:文資維護觀念、文化資產法規、再造歷史現場、古蹟修復觀念、古蹟調查研究、古蹟規劃設計、古蹟再利用。
■ 活動對象:
開業建築師及建築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北、中、南、東四區各場次63名(開業建築師45名,建築師事務所從業人員18名),額滿為止。
■ 活動時間與地點:
北區 107年4月13日(五)~107年4月14日(六)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第一會議室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
中區107年4月27日(五)~107年4月28日(六)
臺灣省建築師公會會館大樓12樓演講廳 (臺中市臺灣大道二段536號12樓)
南區 107年5月18日(五)~107年5月19日(六)
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大會議室 (臺南市永華路二段248號10樓之6)
東區 107年6月01日(五)~107年6月02日(六)
宜蘭縣建築師公會會議室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七街1號2樓)
■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恕未提供報名簡章或通信報名。透過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網路報名系統(報名網址為:https://goo.gl/jFks1X )
■ 本課程為免費培訓講習,需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
■ 保證金以支票、郵政匯票、匯款單方式支付。
抬頭「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帳號:1405-717-321701 合作金庫銀行三興分行
◎請務必將繳費證明黏貼至匯款單回傳表(如附件),並註明單位及參加人員姓名,
傳真至02-27326747、02-27391930,以便確認。
洽詢電話 02-23775108 ext 10 簡小姐
◎請務必於報名後三日內完成繳費,若人數額滿,恕不另行保留。
◎取消報名者辦理保證金退費之規定:
完成報名後至開課程前三日(不含上課當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保證金總額80%,開課日後提出退費申請或未全程親自參與課程者不予退費。
簡章詳如附夾檔案。
古蹟修復規劃與設計再利用職能培訓(基礎班)【簡章】623.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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