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澄清綜合醫院』及『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等2筆建築物,設置獨立式親子廁所盥洗室扣除樓層、樓地板面積疑義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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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澄清綜合醫院』及『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等2筆建築物,設置獨立式親子廁所盥洗室扣除樓層、樓地板面積疑義1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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