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轉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函,為有關銜接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柔佛新山的新柔地鐵線預計將展開為期2年之第2階段工程研究事

主旨:

本文: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轉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函,為有關銜接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柔佛新山的新柔地鐵線預計將展開為期2年之第2階段工程研究事,敬請建築師會員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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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16-工程技字第10400403970號239.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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