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區置放已公告法規內容,如有疑義還是以內政部公告為準
依據:建築法第34條第1項、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建造執照申請有關特殊結構審查原則第3點第15款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
內政部修正「施工中建築物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施工中建築物混凝土氯離子含量管理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113年12月19日以台內國字第1130814258號令修正發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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