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活動】內政部檢送106年度「優良綠建築作品甄選須知」,歡迎建築師踴躍申請

主旨:

本文:
為了落實建立永續居住環境政策,及推動綠建築設計,藉由優良建築作品甄選活動之方式,以表揚獎勵優良綠建築設計建築師及起造人,進而激發全民對綠建築之重視。

本會依據內政部建研所102年5月15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20850313號令修正發布「優良綠建築作品甄選獎勵作業要點」轉知;依據內政部106年04月27日台內建研字第1060850288號函訂定之「優良綠建築作品甄選須知」辦理。

一、參選資格與獎勵對象:
(一)參選對象:依建築法第13條規定之開業建築師及公有建築物之設計人,均可參選。
(二)參選建築物:應為106年6月15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且獲得銅級以上綠建築標章者。但依綠建築評估手冊舊建築改善類版本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物,不得參選。
(三) 獎勵對象:經評選獲得優良綠建築獎作品之建築師及起造人。

二、實施期程:自公告日起至6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並預定於12月中旬前辦理公開頒獎儀式。

三、 參選方式:
(一) 本次甄選採自行報名方式辦理,有關申請書請參選者至該協會網站下載(http://www.taiwangbc.org.tw/)。

(二) 參選者應依序備妥優良綠建築設計甄選申請書資料並分別裝訂成冊(以A4規格為準、使用A3規格者請折圖,正本3份全彩並提供參選文件電子檔光碟1份),申請書
內容包含:
1、參選基本資料:含報名表、著作權同意書、使用執照影本及綠建築標章證書影本

2、綠建築設計說明書:含參選建築物設計構想及綠建築設計說明等

3、 申請書格式請詳附件(上述資料請檢附WORD檔並製作成簡報檔,燒錄於光碟一併繳交至執行單位)

(三) 配合與注意事項:

1、初選入圍者應配合執行單位辦理簡報會議及現地勘查。
2、獲獎單位應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逕行引用獲獎作品之參選文件資料,並提供獲獎作品之說明圖說與相片電子檔案,供編印優良綠建築專輯及製作展示看版以進行各項推廣展覽。
3、參選者所提資料,經查不確實者,取銷參選資格或獲獎資格。
4、參選者檢附之文件等所有相關資料,於甄選後恕不退還。

(四) 作品繳交方式

1、收件地址:2314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3樓(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
2、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6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以掛號郵件(郵戳為憑)、快遞或專人送達(以簽收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3、執行單位連絡資訊:
(1) 聯絡人: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 蔡幸育小姐
(2)連絡電話:02-86676111#128
(3)傳真號碼:02-86676397
(4)E-MAIL:sindy@taiwangbc.org.tw

五、如預知詳情請參照附件「優良綠建築作品甄選須知」與「優良綠建築甄選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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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27-台內建研字第1060850288號103.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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