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函轉內政部「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及「直轄市縣(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條文,業經本部於110年4月1日以台內營字第1100804126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主旨:
函轉內政部「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及「直轄市縣(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條文,業經本部於110年4月1日以台內營字第1100804126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本文:
請至本文附件處下載,謝謝!!

回首頁

本文附件

1100401-110080412651.3 MB



線上報名

目前沒有開放報名服務



5932

發布數

1

線上報名

20

公會會員

5342

會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