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 有關旨案公告變更受理期間及釋疑期限事宜,受理期間延長至110年8月13日止,釋疑期限延長至110年7月9日止,主辦機關答覆釋疑期限延長至110年7月23日止,並已公告於新北市政府公佈欄、本府都市更新處公佈欄及網站,敬請協助刊登訊息,並轉知所屬會員。 相關公文請至本文附件處下載,謝謝!
1100602-1104656382887.59 KB
目前沒有開放報名服務
發布數
線上報名
公會會員
會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