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建築物共有及共用部分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及消防法第6條第1項、第11條第1項、第13條之處罰對象、送達作業及強行進入1案。

主旨: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建築物共有及共用部分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及消防法第6條第1項、第11條第1項、第13條之處罰對象、送達作業及強行進入1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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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函文請詳如檔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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