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內政部營建署函為研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7條條文1案,。

主旨:
內政部營建署函為研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7條條文1案,請查照。

本文:
旨揭「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7條修正草案內容請詳如檔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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