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函釋】內政部89年9月15日台89內營字第8985990號函因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發布已停止適用在案,爰停止適用本部108年5月13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80806490號函說明二部分規定。

主旨:
89年9月15日台89內營字第8985990號函因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發布已停止適用在案,爰停止適用本部108年5月13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80806490號函說明二部分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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