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
說明:
一、依新北市政府115年5月4日新北府財用字第1150795968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公益設施更新為:「高齡幸福設施(包含社區式長照機構及照管服務中心)、公共化幼兒園、社會住宅、警察局辦公廳舍、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日間照顧設施、國民運動中心、都更中繼宅」等7項,並自115年6月10日起生效。
三、各項公益設施相關最小面積、區位條件、空間配置、設施(備)需求、管理維護費用及其他相關事項,請於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網址如下:https://is.gd/4BBv3e)查詢。
發布數
線上報名
公會會員
會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