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將於115年9月1日起針對建造執照申請案(含變更設計)全面實施副本無紙化

主旨:

本文:
說明:
一、依本處「建築管理數位轉型無紙化審查系統開發擴充作業」專案計畫及115年7月20日桃建照字第1150062726號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推動節能減碳、落實簡政便民政策,並全面實施建造執照副本無紙化使用,自115年9月1日起,建造執照申請案件(含變更設計)於核准後,改以電子副本方式提供下載。
三、副本電子圖下載請至本市建築執照電子副本下載系統(https://building.tycg.gov.tw/kcgEpaper)辦理,提供設計人、承造人及監造人以自然人憑證認證後下載列印使用,請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及桃園市建築師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四、凡由建造執照電子副本下載系統下載之副本圖電子檔,辨別功能含「下載人員資訊」、「執照字碼」、「驗證碼」、「驗證網站QRCODE」、「市府浮水印」等資訊,並可使用檢查碼驗證功能進行查驗比對。
五、檢附副本無紙化作業操作說明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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