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 為明確定義「捐建住宅」分散配置之設計原則,爰經上開本市都市設計審議會第一審議會決議通過訂定旨揭都市設計審議「捐建住宅」單元分散配置原則如下:「不得集中於單一樓層,應扣除一、二及頂樓後,至少分層配置於二分之一的樓層中,且涵蓋於上、中、下層區位中的兩個區位,並採分棟之分散式配置。」 隨函檢附修正之捐建住宅原則及專章檢討範本,並可至桃園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服務站下載。
1150826-桃都設字第1150030000號4.2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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