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活動】函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辦理「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暨相關指引與參考手冊宣導」教育訓練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

本文: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營建科技促進協會115年10月5日字第1150000021號函辦理。

二、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增訂第15條之1及第27條之1規定,將一定規模以上工程之工程業主納入工程安全衛生風險管理體系,並建立多施工者工程之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制度,勞動部業頒布「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就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督查證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等事項建立規範, 及規劃於115年11月針對下列項目分別於北、中、南區辦理教育訓練,說明如下:

(一)工程規劃設計安全分析技術指引(草案):
針對安全設計辦理流程及事前調查重點,說明如何辨識潛在施工危害、研擬安全設計方案,並將風險評估結果納入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費用編列
(二)工程承攬與統合管理參考手冊(草案):
協助營造業落實工程承攬安全衛生管理,說明原事業單位、承攬人及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權責與協作, 提升承攬管理效能。

(三)工程安全採購及管理參考手冊(草案):
介紹安全採購基本原則,說明工程規劃、設計至施工各階段之採購及管理重點,並提供將安全衛生要求納入招標文件與契約之參考作法。
三、檢送旨揭教育訓練簡章1份,請貴單位派員並鼓勵所屬報名參加,囿於名額限制,各單位出席請以1人代表為宜,並請於事前逕至https://reurl.cc/Vnm63N或掃QR Code報名,額滿為止;另有報名疑問者,請電洽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科技促進協會張小姐(02-22470449)。
三、辦理單位及聯絡資訊:

● 指導及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協辦單位:營造業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會(北區場次)、營造業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會(中區場次)、營造業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會(南區場次)

●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營建科技促進協會

● 聯絡人:張玉萍、薛雅方

● 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02-22470449;taiwanctpa@gmail.com

四、教育訓練時數

● 課程時數:每場次全日共6小時,分為4個主題單元,每單元1.5小時(含節間休息10分鐘)。全程參與並依規定完成(紙本)簽到、簽退及資料登錄者, 會後核發6小時在職教育訓練證明。

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非公務人員):

1. 適用對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2. 辦理方式:請於簽到後掃描現場 QR Code填寫基本資料。(敬請注意,資料登錄須填寫業務主管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證件證號,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證件俾利作業。)
3. 曾任勞動檢查員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取得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者, 請以職業安全衛生署函發之認定公文日期與文號取代證件證號。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於報名時填具登錄時數所需之身分識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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